新疆执业医师培训考试要点散剂的质量要求
(1)供制散剂的药物均应粉碎;
①口服散剂应为细粉
②局部用散剂应为**细粉
(2)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
(3)多剂量包装应附分剂量得用具。含有毒性药的口服散剂应单剂量包装;(4)除中药散剂外,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0%;
(5)中药散剂一般水分含量不得超过9.0%;
(6)用于烧伤、严重创伤或临床必需无菌的局部用散剂应符合无菌要求;
(7)散剂可不含辅料,除另有规定外,散剂应密闭贮存;
(8)外用散剂和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中药外用散剂通过七号筛的粉末重量不得少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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